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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11-20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科〔20118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的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通知》要求,促进我区学生健康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结合本区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的领导。成立“体锻一小时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庄小凤任领导小组组长,教育局副局长沈建华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由教育督导室、教育局中教科、小教科和科艺体卫科等部门组成。

二、科学管理

为保证各校遵照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体锻一小时,提出如下实施要求:

1、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要求各中小学校制定切实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活动时间规定、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内容、切实提供活动保障。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开足开齐体育课,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多平台公示

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须分别在徐汇教育信息网和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监督电话,同时利用学校公示栏、家长会等平台做好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及时核查、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徐汇区教育局监督电话为:64380853

3、建立科学评价机制,落实专项督导

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列为专项督导的内容,健全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制度。区教育督导室将于201111月份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和多平台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工作的学校责成限期整改。

三、评价考核

1、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如实记录并给予评价。

2、区教育局将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对没有认真执行规定的,在年度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3、明确校长为组织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对认真组织开展体锻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改善的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学校,视情况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条件保障

1、各级各类学校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活动课、课间操(早操)、体育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组织、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等折算成课时,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根据“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的要求配齐配足体育教师。

2、认真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建设、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操场、走廊、功能教室、社会体育场馆等设施安排学生体育锻炼活动。教育局将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并给予专项投入。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  体育活动  规定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1116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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