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徐汇区长桥第二小学
关于开展“认星争优 做美德少年”活动方案
为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发展,不断发挥榜样的力量,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素养,争做有道德的人,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继续在全校小学生中开展“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活动。
一、活动内容
“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活动,包括“认星”和“争优”两个层面的要求,注重从日常礼仪、生活起居、言谈举止等方面入手,通过设置道德行为标准,引导未成年人遵循践行;通过自主认星、自觉争优,引导学生明确行为规范、参与道德实践、培育良好习惯。活动从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明礼诚信、正直勇敢、勤劳节俭、尊老爱幼、尊师爱学、乐于助人、敬业奉献、尊重自然等十个方面设十颗星作为标志。
二、星级标准
1、自立自强星。有较强的独立意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有较强的意志力,面对困难能够坚强面对;有较强的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2、自尊自爱星。有较强的上进心和拼搏意识;有明确的理想和目标;有较强的自尊心,尊重关爱生命;尊重自己和他人,珍惜劳动成果。
3、明礼诚信星。举止文明,言行恰当;注重诚信;言行大方真诚,谦虚自律;能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错误。
4、正直勇敢星。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劳节俭星。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有较强的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务实节约,不追求虚荣。
6、尊老爱幼星。有较强的感恩心,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7、尊师爱学星。有较强的尊敬老师观念,并融入学习、生活的具体实践中;热爱学习,在学习技艺上能不断追求进步。
8、乐于助人星。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
9、敬业奉献星。有较强的职业启蒙、规划意识,能够科学规划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岗位职责;尊重劳动,在社会实践中能无私奉献。
10、尊重自然星。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三、落实安排
1、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落实“认星争优”活动,每位学生可认领一项,也可认领多项星级内容,“认星争优”情况可在班级定期评定展示,学校于每年6月和12月开展弘扬、展示校级“明星”学生。学校根据评选标准,从校级“明星”中推优,参评区级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每类可推荐1-2名星级学生。请于2014年于
2、评选的时间:
1、自立自强星:6月
2、自尊自爱星:6月
3、明礼诚信星:3月,10月
4、正直勇敢星:4月,11月
5、勤劳节俭星:6月,12月
6、尊老爱幼星:10月
7、尊师爱学星:5月,10月
8、乐于助人星:4月,12月
9、敬业奉献星:4月,12月
10、尊重自然星:11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广泛宣传。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校级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制定计划、发动部署到班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2、公平公正,务求实效。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明星”人物可围绕一个类别,挖深、挖细,使评选出的“小明星”可信、可亲、可学。
3、持之以恒,形成机制。学校要把“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工作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长效管理,有效组织开展,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长桥第二小学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