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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家汇商城集团杯”徐汇区中小学法制教育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1-16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

上海市徐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教〔200829

 

 

为进一步深化“五五”普法,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中有效地落实法制教育相关内容,增强中小学法制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不断树立学法、用法、法治育人的校园风气,区教育局、司法局、区法宣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徐家汇商城集团杯”中小学法制教育教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活动由区教育局、司法局、区法宣办共同主办,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区教师进修学院共同协办。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本区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和高中《思想政治》学科任课教师。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

三、参赛要求

“法制教案”的内容应与所选年段教材内容相联系,与社会实际相结合,要符合学生实际情况,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不得出现与法律条文、法治精神相违背的内容。

教案设计内容应包含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技术与学习资源应用、教学过程、训练与评价等五个要素。

四、时间安排

120089月中旬,宣传启动。

220081031前,各小学、初中选送1篇法制教育优秀教案,各高中、完中选送12篇法制教育优秀教案。教案打印稿一式五份,每份封面上注明课题、年段、参评教师姓名、学校等信息。按学段分送区教师进修学院小学教研部和中学教研部相关教研员处。

3200811月,分组别对选送的教案进行评选,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教案将汇编成册。

4200812月上旬,举行颁奖典礼,并选择1-2篇获奖教案进行课堂展示。

五、奖项设置

比赛按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68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特此通知。

 

 

 

区教育局        区司法局            区法宣办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法制教育   教案   评选   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922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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