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0〕7号
关于开展徐汇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幼、职(成)校及直属单位:
为表彰奖励本区近几年来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科学研究,加快徐汇教育的现代化进程,特决定进行徐汇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范围
本次评奖的范围是本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在
教育科研成果一般是指研究者在大量实际研究基础上探究教育现象规律性的各类教育改革的实验报告、调查报告、考察报告、案例研究报告、先进的教育经验总结、教育科学的学术论著、论文等;教材改革与教具、学具改革、计算机教学软件成果等应附试验报告;各类练习册与习题集、教辅资料等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成果的申报
各成果获得者可向所在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各单位需进行校级评审,择优推荐。各单位一般可推荐3项成果参与区级评选。已经通过结题的区教育科研重点课题成果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各街道、镇的社区学校的教育科研成果先向徐汇区社区学院申报,由区社区学院评审后择优上报。
成果申报人须填写《徐汇区第十届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同时,须上报成果主件(研究报告等)一式6份、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一式10份,并可送成果的附件1份。
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科室负责受理各单位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
三、成果的评审
1、评审标准
本次成果评奖将全面考察该成果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先进性。
科学性:重点考察该成果立项依据的阐述,研究方法的运用,事实资料的积累,论证逻辑的严密与结论可靠等方面的科学性。
实践性:重点考察该成果对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对解决实际问题,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效益的实效性,以及研究工作的实践基础。不是写空文章。
先进性:重点考察该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对面上推广的先进意义。
2、评审过程
依据上述标准,评审工作将按下列顺序进行:
1)区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对所受理的申报成果是否符合本次评奖范围进行资格审查。并且分组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2)资格审查后的成果提交专家小组进行评审,专家小组将由市、区专家组成。
3)专家小组排出各成果在小组中的位置,提出奖励意见。
4)材料全部提交区教育科研学术委员会进行复审,提出获奖名单。
5)区教育局审定获奖名单,正式发布。
四、奖励
本次成果评奖是徐汇区教育系统的最高学术评奖。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由区教育局发给获奖证书和奖金,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徐汇区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
徐汇区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科研成果 评奖 通知
抄送:市教委科技处、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区府办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