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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汇区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0-18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3〕31号

 

 


关于开展徐汇区2013年度

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幼、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局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徐汇区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资格

凡徐汇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社区学校以及区教育局所属的专业机构等单位中的在职教师,都可以申报徐汇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中等教育的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资格,小学和幼儿园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资格;申报人如果不具备上述资格,需要有二位高级教师及以上资格的专家提供该教师具有完成该项区级课题资格的证明材料。

同一申报人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区级课题。之前立项的区级课题无正当理由没有如期完成的,其主持人自动丧失区级课题的再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徐汇区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徐汇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科学性、实践性、先进性的原则,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新课程校本化实施的架构设计和运行方式研究;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的研究;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研究;信息化新背景下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国际课程校本融合的研究;基于教师行为转变的研修方式研究;“绿色指标”学校数据分析和运用改进教学的研究;以及其它适应学校科学发展的特色项目等,以此促进徐汇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研究时限2—3年。

三、课题类型

本次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规划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区教育局给予经费资助。规划课题申报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班主任等,主要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中带有普遍意义的操作性问题,属于开发研究范畴,没有经费资助。规划课题单独评审,与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互不相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评审中可以互通,即申报的重点课题如不能立项,如评审专家认为确有研究价值可以转为一般课题立项;一般课题中研究价值高、研究方案好的也可转为重点课题。

四、申报课题的名额分配

各单位原则上限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规划课题各一项(限3项)。市和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市新优质学校可以各增加一项一般课题和规划课题申报名额(总数不越过5项)。

五、申报方式

各单位需要向全体教师公开申报信息,由学校领导和教师自由申报,学校根据名额数择优推荐。每项申报课题都必须填写《徐汇区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已经挂在徐汇教育科研网上),学校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作出承诺,加盖公章,在申报表的封面上注明“课题类型”。

六、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8日。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科室,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6—8日(三天),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教育科研管理负责人将《申报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件一并直接送达相关学段的科研员(本次申报材料需要通过科研员的核实查证,因此不接受快递等间接方式申报,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11日

 

 

 

 

 

 

 

 

 

 

 

主题词:2013年度  教科研课题  申报  通知                                 

抄送:上海市教委教育科研规划办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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