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急程序的目标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医生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对症状严重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配合食监局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公司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食监局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