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负责制订本校心理教育计划。开设心理辅导课。定期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测查、讲座和培训。
2.负责师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针对学校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配合校长室、政教处、青保教师和班主任,做好个别化的心理疏导。做好相关治疗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3.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和有严重问题的学生,应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2024-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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