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教职工在工会组织下,掀起了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的热潮。通过自学、集体讨论、校园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发表了学习体会,现摘录些许与同行共勉。
我校教师认为:
新教育法的出台,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标志,它总结了过去2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把素质教育归入法制教育中,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
本次《义务教育法》的修订使教育得到更好的保障,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作为教师应该多关心孩子,多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的德育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让更多的孩子在义务教育中获得成功。
教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作中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推进事实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进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功,不仅仅是口号,而应成为教师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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