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对空气重污染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应对空气重污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成立长桥第二小学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小组,由长桥二小校长担任组长,学校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成员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王海萍(校长) (全面负责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副组长:陈洁(副校长) (具体负责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宣传教育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
成 员:傅全红、陈春梅、许燕勤、张卫华及各班主任。(安全检查、学生活动安排、安全教育、信息传递等)
二、预警分级
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1.四级预警(蓝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2.三级预警(黄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3.二级预警(橙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50之间;
4.一级预警(红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50。
三、预警响应
1.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相关信息时,学校工作组和全体教师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向各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各部门负责人向具体教师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
3.学校通过网站、家委会、家长会宣传,信息公示栏、微信、“校讯通”、QQ群、“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徐汇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达到100%。学校利用校班会或家长会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徐汇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强调家长的主动关注意识,提高教职员工、家长的应急响应能力。
四、应急响应
1.四级和三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蓝色和黄色预警时,学校一律停止学生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2.二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橙色预警时,学校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减少室内体育活动量。
3.一级响应措施
当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市工作组在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红色预警并在22:00维持、或者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向各部门负责人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各部门负责人向具体教师发送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各班教师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
停课期间,学校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中小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2)市工作组在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发布红色预警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当日不停课,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3)学校上课期间市工作组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学校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4.应急终止
市工作组向公众发布应急终止指令后,学校自动停止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管理。
5.应急终止后,学校副校长要将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