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校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伤害程度及直接用于治疗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赔偿。(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在校期间因遭受一切外来、剧烈、明显的的压伤、跌伤、碰伤、炸伤、烫伤、沉溺、触电、雷击、中毒、歹徒和牲畜袭击,突然窒息,乘坐各种运输工具或使用各种机器(械)失事或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财产的见义勇为行为等不可预测的伤害事故。——最终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
申请赔偿应提交的材料:
1.门诊或住院病历
2.病情诊断证明
3.如发生骨折应提交X光报告
4.医疗费发票
5.药品清单
在校内遭受意外要及时与校方联系,结束后可将材料准备好与学校总务主任联系保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