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认为大法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写进了法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作为基层学校要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认真贯彻二期课改的理念,把提高学生素质作为一个基本点,维护公民的权利。
有人认为《教育法》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以人为本、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平等的理念,为学校提供了安全的保障,确保义务教育获得健康、长远、整体发展。
有的说,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宏大事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要从学校,教师等层面做好工作。
随后,大家认为认识只是先行,更重在落实。学校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普及学习,自检自查,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同时,学校要加强指导家长正确对待孩子,与社区结合,让青少年在社会实践,学习中提高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