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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为先,落实大法

作者(来源):长桥第二小学 许燕勤    发布时间:2006-09-06

 

 

20069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长桥第二小学把学习《义务教育法》放在了首位,制定了学习的方案:先在党员,行政班子里率先学习,随后将在德育骨干队伍中进行重点学习,最后将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开展学习讨论。

91上午,学校利用中心组学习的机会,带头学习了这部大法,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体会:

有的认为大法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写进了法律,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作为基层学校要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认真贯彻二期课改的理念,把提高学生素质作为一个基本点,维护公民的权利。

有人认为《教育法》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以人为本、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平等的理念,为学校提供了安全的保障,确保义务教育获得健康、长远、整体发展。

有的说,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宏大事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要从学校,教师等层面做好工作。

随后,大家认为认识只是先行,更重在落实。学校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普及学习,自检自查,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同时,学校要加强指导家长正确对待孩子,与社区结合,让青少年在社会实践,学习中提高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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