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陈沛琳
副组长:陈洁、许燕勤、傅全红
组 员:施永兰、周慧、柳梦宇、徐俊、张悦斐、李灜波
2、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力争将校园欺凌事件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态发展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事故伤害情况,若遇有危及周边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开展人员的疏散转移工作。
4)做好稳定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5)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预防措施:
1、依据上述原因制定《校园欺凌暴力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2、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心理咨询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牢记校园欺凌报警电话,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6、经常性地与派出所等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三、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报告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徐汇区教育局校园欺凌治理电话:54665792
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②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措施:
1)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校园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阻止欺凌者施暴,救护受伤学生。与此同时上报教育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拨打“110”通知警察。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报告120救援。
3)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4)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安抚家长情绪。
5)及时反思和总结,做好情况通报。。
6)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64554142
负责人:陈洁
2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