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第二小学护导制度(修改)
为了保障学生在校课间活动的安全、有序,我校护导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总护导职责:
1、总护导:7:30必须上岗,7:35组织各班队伍进校,家长不得入校,有特殊情况总护导需询问班级、学生及教师姓名,并通知其放学后与老师联系。
2、7:50总护导关闭大门。小门开至8:00关闭。
3、8:05至广播操结束,总护导老师应在大楼巡视,同时检查每个楼面的学生出操情况,教室节电情况、楼面安全情况等,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采取措施。
4、课间总护导老师负责全校的巡视工作,并督促护导老师准时上岗,关心学生的安全。
5、周一至周四4:20—4:45分、周五2:30—2:50进行放学秩序的维护工作,劝阻家长不得入校接孩子,必须在规定的区域里有秩序地接孩子。
6、4:45分之后,(周五2:50之后)作好各楼面的巡视检查工作,包括卫生、节电、安全,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二、护导职责:
1、护导时间:7:35上岗,每节课课间及时上岗。
2、护导站位: ⑴ 操场:以南面运动器材为主,附带整个操场
⑵ 一楼至四楼:由东向西所有班级、走廊
3、上岗职责:
⑴准时上岗,规范佩戴护导牌,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⑵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交换岗位,如有外出教研,临时换岗需与总护导请示,经批准方可换岗。
⑶上岗时,需关注学生的课间活动,引导学生文明休息,注意用眼卫生,提醒学生不在走廊内奔跑和大声喧哗,发现学生做不文明及危险的游戏要及时阻止,教室内也不准追逐、不打闹,操场护导老师要提醒学生在运动器材上不做危险动作。
⑷ 出了事故,由当天的护导老师及总护导负责处理,由
三、奖罚:
奖励:总护导70元、护导每月50元。
惩处:护导早晨迟到或不上岗、每次扣5元,课间护导不认真,不准时到岗或无护导记录,每次扣5 元。
长桥第二小学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