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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 爱 生 命 远 离 毒 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0-30

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与毒品有关的话题。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帮助同学们了解与毒品有关的知识,进而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在没有毒害、遍洒阳光的美好环境中过着宁静、幸福、祥和、充实的生活,成为国之栋梁。

一、毒品的危害

翻开历史长卷,大漠天涯,丝绸古道的驼队把四大发明送给世界;春夜琵琶,长安城里的飞花将唐诗宋词撒遍天下——我们的祖先曾骄傲地壮歌而行。然而,当帝国主义列强的炮火把两次鸦片战争的灾难强加在中华民族头上的时候,国人只能在“东亚病夫”的嘲笑里,苍凉悲哀地看着圆明园化为灰烬。

历史已然过去,警钟依然长鸣! 虎门销烟的壮举,我们还记忆犹新,而今,白色的毒魔又卷土重来!在享誉世界三十年“无毒国”的美誉之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序曲,毒品如幽灵般潜入并不断向我境内伸出它的魔爪。从境外毒品过境贩运到境内毒品消费再到境内毒品制造,毒品邪恶的触角已伸向我国三山五岳。在它花般的假面、醉人的芳香背后隐藏着的,是比战争、地震、饥荒、水灾、瘟疫等更可怕、更残酷、更具毁灭性的地狱恶魔。战争或瘟疫只能夺去人的生命,而毒品不仅能夺去人的肉体,扼杀人的生命,还能使人精神颓废,道德沦丧,使人类文明丧失殆尽。人一旦染上毒瘾,就会人格丧失,六亲不认,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沦为毒品的奴隶,并为此铤而走险,最终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汉寿县吸毒者陈孟希因毒瘾发作,在向其妻子要钱买毒品不成后,残忍地将她用刀砍死并碎尸,然后自杀身亡,年仅36岁。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在毒品带来的血腥杀戮中消亡。                    如今,毒品不再是一时之急,一地之忧,而成为了全球性的灾难,成为了全人类的公敌。根据国际禁毒报告:全球吸毒人数已经超过2亿,毒品交易额约达10000亿美元以上,是仅次于军火交易的世界第二宗大买卖。在我国,以每个吸毒者每天吸食0.3海洛因计算,仅海洛因一项,全国登计在册的滥用者每年至少消耗270亿元,每年各项毒资的总消耗几近2000亿元之巨。

而且,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毒品犯罪越来越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1、国际化  毒品犯罪已形成从种植、加工、贩运到消费的国际化体系。2、集团化 暴力组织和黑社会参与贩毒活动。毒品利润极高,一袋在缅甸仅值170美元的鸦片,经提炼加工后,在欧美国家售价可达200万美元。在南美有些国家,甚至20%的政府财政收入来自于毒品交易。正因为如此,暴力组织和黑社会将毒品交易作为聚敛钱财的主要手段。3武装化  1981年泰北发生“鸦片战争”:泰国军队与贩毒组织坤沙集团发生武装冲突,双方动用飞机、大炮、坦克激战了整整三昼夜。

不仅如此,由吸毒引发的个人犯罪也让人触目惊心。拿毒品泛滥程度最严重的美国来说,经美国政府调查表明,吸毒者用于购买海洛因的钱款中20%来自抢劫,45%来自贩毒,17%来自卖淫,12%来自盗窃,即总计约94%的毒资来自刑事犯罪活动。对于发展中国家,毒品造成的损失和扫毒所需要的巨额经费更是沉重的负担。

毒品不仅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助长暴力和犯罪,而且严重摧残人类健康,危害民族素质。有资料表明,吸毒者在吸毒1020年后很容易死亡。吸毒对肝、肾、肺、心脏、脑部神经都有致命损伤。并且,吸毒容易传播疾病,最严重的是感染和传播艾滋病。艾滋病是当前危害人类健康最凶恶的疾病之一,被称为超级癌症。其病原体是免疫缺陷病毒(HIV)艾滋病感染者中六成是吸毒者。据调查,我国目前HIV感染主要原因是在静脉注射毒品时共用同一个针头。1989年在云南德宏地区爆发的HIV局部流行就是典型一例,146例吸毒者使用被污染的针头注射毒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极大的威胁,它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社会的三大公害。据2001年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约有3亿人使用毒品。从某种意义上说,吸毒比战争、地震、饥荒、水灾、瘟疫等灾害更可怕、更残酷、更具毁灭性。自然灾害只能夺去人的生命,而吸毒不仅能夺去人的肉体,扼杀人的生命,还能使人精神颓废,道德沦丧,使人类文明丧失殆尽。

毒品之恶,罄竹难书!更令人忧虑的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吸毒群体中青少年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吸毒群体趋向低龄。据悉,广西破获一起抢劫团伙案中,十名作案人员全部为在校学生,最大的14岁,最小的12岁。他们是因为相互影响吸毒成瘾而辍学,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年之内他们疯狂作案70余起,非法所得全部用于吸毒。在我省的吸毒者中,80%以上都是青少年。而作为青少年的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整个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因此,让你们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

二、毒品的种类

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首先要了解毒品。什么是毒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条和《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具有药品的属性,可以用来治疗疾病、维护健康、缓解病痛,但前提条件是合理的生产、管理和正确的使用。一旦它们被非法使用就成了毒品,比如说杜冷丁就是一种药品,可以缓解病痛,可一旦非法使用,就成了毒品。但是,海洛因、大麻、冰毒、摇头丸等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一旦吸食成瘾,很容易导致死亡。

现在就让我们简单地了解一下几种常见的毒品。

1、鸦片。

鸦片是世界上使用最早的毒品。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被广泛使用。它是从罂粟果里收集的果浆经自然干燥成为黑色膏状物后,再经烧煮和发酵而成。鸦片含有多种生物碱,其中主要成份是吗啡。初吸者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头痛,长期吸食将变得瘦弱不堪、面无血色,目光发直、体质严重衰弱且精神颓废,导致免疫力丧失,易患多种疾病。吸食过量还会引起急性中毒,导致呼吸抑制而死亡。

2、吗啡

吗啡是鸦片中是主要的生物碱,是从鸦片中提炼制成的,但比鸦片更容易便人上瘾,在医药上有镇痛、安眠的作用,也能止咳、止泻及通便。它可以溶于水中,0.25克的摄入量就能导致一位成年人死亡。吸食上瘾后会有嗜睡和性格改变的表现,会造成人的注意力、思维和记忆力的衰退,大剂量的使用会使人精神失常,出现谵妄和幻觉,用量过大可导致呼吸变慢至每分钟2-4次,甚至出现呼吸麻痹、呼吸停止而死亡。

3、海洛因

海洛因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它的化学名称是二乙酰吗啡,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白粉”“白面”。它比鸦片、吗啡更具毒性,而且极难戒除。在我国,近70%的吸毒人员都是吸食的海洛因。一旦吸食成瘾就会产生嗜睡、疼痛、发痒、忽冷忽热、出汗、恶心等症状,并极易感染病毒性肝炎等一系列疾病,严重时还会引起昏迷、呼吸减弱、血压过低,并伴随肺水肿,甚至导致呼吸困难而死。

4、可卡因

可卡因易溶于水和酒精,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但它对神经系统的兴奋作用仅能维持半个多小时,接着很快转入抑制状态,出现烦躁不安、精神恍惚、疲倦、以及便秘、痉挛、恶心等症状。长期食用易产生触幻觉和嗅幻觉,导致精神障碍、行为障碍,举止癫狂,最典型的是皮下有虫行蚁走之感,奇痒难忍,以至造成严重抓伤甚至断肢自残。成为危险的是,服用可卡因情绪不稳定,容易引发暴力或攻击行为。

5、大麻

大麻是从大麻植物中提炼制成的各种药物的总称。国际通常将大麻制成的毒品分为大麻烟、大麻脂和大麻油。大麻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麻醉作用,过量或长期服用会使人全身各系统都出现中毒症状,导致神经系统失调甚至诱发精神病。它还能影响人的免疫系统,削弱人的免疫机制,使人体易受病毒、细菌的感染,所以大麻吸食者患口腔肿瘤的较多。

6、摇头丸

摇头丸是一种新型合成毒品,也是一种兴奋剂,其主要成份是冰毒。它是制造冰毒过程中产生的衍生物(杂质),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服用后情感冲动、兴奋异常、自我约束力下降,并有迷幻感觉和暴力倾向,特别是听到音乐后摇头不止,一般可持续5-8个小时,很容易摇断颈椎并导致死亡。食用过量会产生急性中毒,严重时可出现精神混乱、偏执性幻觉或惊恐状态,有的会产生杀人或者自杀的倾向。长期食用会出现幻觉、认知障碍、记忆缺失、自杀倾向及其他各种精神疾病。2001年新年刚过,香港发生一起家庭惨剧,一名妇人被发现在寓所内自杀身亡,其身旁九个月大的儿子亦昏迷,送医院抢救卒告不治。据报道,该家庭虽然不算富裕,但生活也非常开心。但男户主自染上服食摇头丸恶习后,终日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2001121日清晨,他以啤酒连续送服三粒摇头丸后,在药性剧烈作用下猝死,最终导致了这起家庭惨剧。 

7、冰毒

冰毒又称甲基苯丙胺,因其外观为无色透明结晶体像冰而得名。在人体内的作用快而强。当小剂量使用时,对人有短暂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冰毒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它于1919年由一位日本药理学家合成,在二战期间,“冰毒”作为抗疲劳剂在日本士兵中广为使用。吸食后面部发红、发热、出汗、心跳增加、心律失常、心肌缺血、血压升高、精神亢奋,一次吸食即可成瘾。长期使用会导致大脑严重受损,出现狂燥、自杀和自毁等暴力倾向。

8、麻古

“麻古”系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冰毒,是一种加工后的冰毒片剂,外观与摇头丸相似,属苯丙胺类兴奋剂,经化验含有甲基安非他明和咖啡因,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后呈现健谈、性欲亢进等生理上的反应,使人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大量耗尽人的体力和免疫功能。心脏有问题的人服用后可导致休克或突然死亡。长期服用麻古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落发、落齿,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更加可怕的是,此种毒品具有迷幻作用,吸食此药能够使吸食者将自己的秘密和隐私通过交谈等方式随意告诉他人,并促使吸食者受人支配、出现狂想等症状,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其危害不堪设想。因此该药又被俗称为“唠嗑药”、“抢劫药”、“强奸药”。

9K

K粉,也叫凯他敏,是氯胺酮的俗称,因其英文名Ke-tamine的第一个字母是K而得名。它对大脑边缘系统有兴奋作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后迅速发生特殊的全身麻醉状态,痛觉消失但意识仍部分存在。一般人只要足量接触二、三次即可上瘾,是一种很危险的精神药物。K粉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滥用可对人的行为造成显著的损害,破坏人的专注力和记忆力,这些破坏甚至能持续到使用后数天。此外还会有思维能力和感知能力发生改变,如飘浮感、古怪幻觉、意识清晰度下降、自知力丧失、意识与行为障碍、幻觉和谵妄等精神障碍。大剂量使用后出现急性中毒,会在几分钟后出现意识丧失,牙关紧闭,双眼球上翻,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小便失禁。
    
即使服用低于麻醉剂量,K粉也能使人产生精神症状。成瘾后13.4%出现不同程度精神障碍,12.9%出现攻击他人或暴力行为,38.4%滥用者曾出现强烈性冲动。因此又有“迷奸药”之称,是一些不法之徒用于迷奸女性的工具。同时也是导致暴力犯罪,引发淫乱行为,增加艾滋病感染机会的重要因素。

以上向大家简要地介绍了几种常见的毒品及其对人体所产生的危害。根据其自然属性,我们可以将他们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上面介绍的鸦片、可卡因就属于麻醉药品,冰毒属于精神药品;根据来源可以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根据它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以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相对于新型毒品来说,又有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之分。比如说鸦片、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属于传统药品,摇头丸、K粉、麻古属于新型毒品。那么,这些害人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呢?从全球范围来看,世界上毒品种植和生产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即我们常说的世界“三大毒源地”。其一是“金三角地区”,位于老挝、泰国、缅甸三个国家的接壤地区。因盛产鸦片,以“金三角”在世界著称。其毒品主要产于缅甸,是我国海洛因来源的主要毒源地。其二“金新月”地区。位于西南亚的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三国接壤地,因其形状像一弯新月而得名。现在,世界90%的海洛因产于此地。现在,其三是“银三角”地区。位于南美,盛产古柯、可卡因。因为可卡因为白色粉末,人们便将这一地区称为“银三角”。

如今,毒品早已遍布五大洲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毒品犯罪的国际化、集团化、暴力化以及贩毒方式的不断翻新,使全球禁毒形势日趋严峻。当今世界,没有其他任何一种违法犯罪活动会像毒品违法犯罪一样迅猛地蔓延,如瘟疫一样祸害着全人类。对此,1987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626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国际禁毒日。我国从1990年起,每年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参照联合国禁毒署确定的宣传主题,集中开展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我国今年的禁毒宣传主题是:“依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而且,20071229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于今年61日起开始实施。

《禁毒法》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那么,我们青少年是最容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易感人群,又该如何禁毒、拒毒、防毒呢?我们一致认为,要抵制毒品,青少年朋友一定要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1)、坚决不吸第一口。一定要加强禁毒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懂得“一日吸毒,终身戒毒”的道理;
   
2)、行事坚决不盲目。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追求享受、寻找刺激、追赶时髦,培养自己多方面的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参加文明、高雅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3)、自我控制要加强。要加强自我调节平衡的能力和抗拒毒品诱惑的能力。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带给人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生活习惯要良好。坚持摒弃吸烟、酗酒等恶习。尽量不要涉足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可能涉毒的场所。进歌舞厅要谨慎,不抽陌生人的香烟,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决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即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诱、欺骗吸毒一次,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吸第二次,更不要吸第三次。
   
5)、敢与毒品作斗争。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如直接发现并面对毒品,一定要记住特征,并设法脱身报警,切记不要逞个人英雄主义。要提醒大家的是,倒不担心大家在学生时代会受到毒品的侵蚀,而是走上工作岗位、进入社会以后,能否依然坚持抵制毒品的诱惑,从而拒绝和远离毒品,与毒品作斗争。做到遇成功不骄傲、遇挫折不气馁。

那么,有同学会问:“贩毒违法犯罪,自己花钱买毒吸也违法犯罪吗?”在此,我要告诉你们,《禁毒法》中有明确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自己不吸,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学们,禁毒工作人人参与!只要你们树
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一心求学,我相信,因为有你的参与,你们的明天必定是晴空万里、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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