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长桥第二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本校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根据沪教委【2014】8号文件、徐汇区教育局〔2014〕11号的精神,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小学放学后看护工作是学校为学生家长服务项目之一,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举措。以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部分家庭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看的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具体方案。
1、看护对象:家长因工作等原因,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一至五年级本校学生。
2、看护时间:
3、实施原则:以家长自愿参加,学校统一协调,保障学生安全为主。学校在看护服务时间内安排学生完成家庭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学校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实施过程:先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传达市、区关于“看护”工作要求。再开展“放学后看护工作摸底调查”和家长申请工作,由学校审核。然后学校领导班子开会协调和确定看护学生人数、名单。最后按照看护学生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看护教职工,安排看护教室,提供看护服务。
三、实施保障。
1、看护人员可以由本校教职工、家长志愿者担任。本校教职工担任看护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
2、学校领导班子加强对小学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检查,加强对看护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培训、教育。将看护工作做实做好。
徐汇区长桥第二小学
2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