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1、
2、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 入学原则:
根据 “徐教〔2013〕 11号”的文件精神,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 报名办法:
1、公办小学
(1)学校通过居委会、幼儿园在对口社区、幼儿园内张贴《小学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符合第五款中的第2条的,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适龄儿童家长带好户口簿(符合第五款中的第2条的,还需带好居住地登记回执)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30),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对口小学填写《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缓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2、民办小学
(1)家长可通过民办小学校园网或至民办小学了解民办小学招生简章。
(2)想进入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
(3)民办小学应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时间为5月18—19日。2013年6月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 报名日期:
5月18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5月19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五. 报名地点:
1、户籍地所属街道(镇)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居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请到________________小学报名或申请就读登记。
2、居住在华泾镇、漕河泾街道和虹梅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详见《徐汇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小学招生入学登记办法》)。
六. 区招生政策咨询:
1 网址:http://www.xhedu.sh.cn/
2 电话:54361242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联系人:阙老师
七. 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报名学校代章)
二0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