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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例会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6-09

一、出席行政例会的对象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党支部书记可根据会议内容参加。
二、行政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或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三、行政例会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总结前阶段工作,布署学校下阶段日常行政任务。
四、参加会议的同志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五、校长布置工作要具体明确,符合部门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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