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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4-22

徐汇区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上海关于“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徐汇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建设的重要工作计划。根据《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徐汇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特编制《徐汇区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以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机遇,开拓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协调发展。

    1、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

我区坚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200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为75.8%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为36%;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总量的53.5%加快经济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等六大功能区开发;着力推进工业园、科技园、创意园和孵化器等产业园区建设。努力发展和提高区域商务经济能级。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水平,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入驻。

2、政策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我区确立中长期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路、目标任务及相应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徐汇区节能降耗工作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等,引导区域经济发展步入科学发展轨道。

3、节能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我区先后成立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和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职责分工,并建立定期沟通例会制度。确立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基本形成《徐汇区能源统计实施方案》。探索节能工作新方法方式,逐步建立市区、区院节能“2+X”合作模式。构建区政府、节能部门、能耗企业三级节能管理网络,初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区联动、企业行动、市场带动、社会互动节能工作“五动”运行机制。

()面临形势

未来三年是我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十分紧迫的任务。国家“十一五”规划及《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及时出台《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把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做到决心不动摇,目标不改变,力度不减弱。

徐汇区未来三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和挑战。一方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应清醒认识到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意识尚未完全树立、节能减排扶持政策的系统性、衔接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长效管理措施及监督机制包括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及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面对新形势,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坚持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完善体机制,切实将徐汇经济社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科教兴市核心区的要求,以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形成节约型、生态型城区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工作原则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结构,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率低劣势企业,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形成节约型、生态型城区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依靠科技创新与进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鼓励节约使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广泛应用。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把节能减排贯穿于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坚持节约与开发并重、节约优先、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积极探索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型、生态型城区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增强意识共同参与。在全社会树立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和教育培训,树立政府带头,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新风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有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

2010年,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是:

区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确保控制在904/年指标以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污纳管)率达95%,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99%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不低于85%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1: 徐 汇 区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目 标

类 别

               

2010

(以2005年为基数)

综 合

 

区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

-20%

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

确保控制在500/年指标以内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截污纳管)

95%

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

99%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

不低于85%

产 业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30%

第三产业(包括交通、旅游、商贸、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

-15%

建筑用能

-15%

公共管理

政府机关单位面积用能

-20%

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用能

有所下降

开发区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单位增加值能耗(徐汇)

-20%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责任单位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依据国家、上海及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劣势企业退出机制,实行转型、转移、转性和关停,鼓励其释放占有的土地、能源、环境等存量资源,用于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功能性项目建设。20082010年调整搬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加工纸制造、电镀处理、合成洗涤剂制造等10个行业大类11个行业小类的生产企业。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发改委、环保局、国资委等共同推进。

2 加快调整的主要行业(2008-2010年)

行业大类

行业小类

建筑业

建筑材料加工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用植物油加工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造纸及纸制品业

加工纸制造

金属制品业

电镀处理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合成洗涤剂制造

塑料制品业

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

非金属矿产制品业

砼结构构件制造

印刷业

包装装璜及其他印刷

交能运输设备制造业

船舶修理

电子信息加工业

电路板

2、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严格建设项目在产业导向及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区《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管理流程》程序,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制度,项目申请单位向审批部门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节能减排内容,建设项目实施环评一票否决制。促进招商引资结构不断升级。积极鼓励投资节能环保领域的企业入驻,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驻入。提高加式贸易准入标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发改委牵头,区节能降耗小组成员、环保局共同推进。

3、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格局

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进一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约型产业结构。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1+6”行业结构建设,加快漕河泾、徐家汇、铁路上海南站、淮海—东湖四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引进总部经济,拓展服务外包。到2010年,全区二、三产增加值比例达到20:80,区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三产的比重从2006年的36%提高到42%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区节能降耗小组成员、环保局共同推进。

(二)聚焦重点领域

1、生产领域

——工业。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着力抓好综合能耗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用能。加快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主要淘汰建筑材料加工、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等共计22个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力争三年内完成后年节能量达10万吨标准煤,其中08-09年节能量达8万吨标准煤。推进重点节能工程项目50个,主要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电机系统改造工程、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管理)、绿色照明等,三年内,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完成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其中08-09年完成节能2.58万吨标准煤。加快重点地区建设,推进漕河泾现代服务区能源中心采用空调冰蓄冷主机系统和节能照明灯具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区节能降耗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

——建筑。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建筑综合节能50%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住宅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均100%按照节能标准设计和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年均分别增长20%。加快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同时,加强新能源的推广与应用。20082010年,完成既有住宅节能改造8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建交委、房地局牵头,机管局、国资委、街道镇、物业公司及业委会共同推进。

2、服务领域

——商业。着力抓好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节能。加快实施太平洋百货、汇金百货有限公司、宜家上海商场等商业设施共1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环保局、国资委等共同推进。

3 商业重点工程节能目标(2008-2010年)

 

 

 

单位:吨标准煤

名称

项目数(个)

20082010年节能目标

 

其中:0809年节能

电机系统改造工程

2

701.00

101.00

能量系统优化

2

150.00

150.00

绿色照明

5

388.40

388.40

建筑节能

1

100.00

100.00

   

10

1339.40

739.40

——旅游业。加强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星级饭店重点监管,着力抓好25家三星级以上星级饭店节能降耗。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10家星级饭店完成空调机组使用节能型制冷机组或采用智能型控制技术改造,15家星级饭店完成照明系统和节水措施改造项目,所有新建、改建星级饭店设计使用隔热、保温材料和相关节能技术,所有星级饭店建立完备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至2010年,全区70%的星级饭店达到绿色饭店标准。

责任单位:旅游局牵头,经委、环保局、国资委等共同推进。

——综合楼宇。率先推进创亿元楼宇节能改造,积极推进1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楼宇节能项目建设。将能耗偏高的楼宇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具体分析楼宇能耗情况,督促楼宇企业、楼宇业主采取节能措施,切实做好高能耗楼宇的节能工作。加快实施美罗大厦、港汇广场、实业大厦等5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外经委牵头,经委、环保局和国资委共同推进。

3、公共管理领域

——水治理。加强区域内河道整治,加快雨水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完善城区雨污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截污纳管率,确保全区河道水质全面稳定消除黑臭。完成吴中泵站地区和华泾北地区污水纳管,完成蒲汇塘排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及关港、春申塘地区污水管网建设。至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截污纳管)达95%

责任单位:建交委牵头,规划局、环保局、房地局及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大气质量控制。以扬尘污染控制、能源结构调整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堆场等扬尘污染治理和控制,加快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至2008年,全区创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

责任单位:环保局,建交委、市容局、网格办、城管大队及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声环境治理。巩固“环境噪声达标区”成果,以交通噪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和综合整治为重点,着力降低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公安分局、城管大队、建交委。

——公共公益设施管理,切实做好图书馆、影院、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工作。

责任单位:文化局、体育局牵头,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政府机关。加强对全体公务员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纳入“满意在徐汇活动”考核指标,积极探索节约型机关办公模式。区级机关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三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资源节约行动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节能减排专管员。制定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机关资源消耗和用能管理网络化、数据化平台。加快区级机关办公照明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用水器具和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等节能改造,至2009年,区级机关办公建筑全部使用节能灯具,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建立政府采购优先选择节能产品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2010年,机关单位面积能耗较2005年下降20%

责任单位:机管局牵头,各部门和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教育卫生。加强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设施的节能减排工作监管,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徐汇中学、紫阳中学、区中心医院等教育、卫生设施改造使用节水装置、节能灯和感应开关;新建中国中学、南模中学、八院门急诊大楼、公共卫生中心、漕河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使用外墙、屋面保温材料和节能型电器具、新型水管和水箱等节能节水产品。到2010年,教育系统用能有所下降。三年内,卫生系统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节能量204.9吨。

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局牵头,相关学校、医院共同推进。

(三)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试点。加快推进漕河泾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和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提倡高效利用物质、能量和水资源,实现开发区内环境污染排放最小化。至2008年,启动并推进漕开发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至2010年,基本构建漕开发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框架。以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为平台,实行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处理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发改委牵头,经委、科委、环保局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共同推进。

——清洁生产。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或超过排放总量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环保局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共同推进。

2、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废弃物和垃圾综合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至2008年,工业固定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确保危险废弃物零排放;以政府推进、行业自律为手段,从重点行业突破,推进商品包装和一次性消费品减量。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建设,无害化处置率达80%

责任单位:市容局、环保局牵头,经委、卫生局、建委和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新能源利用。根据《上海市开发利用太阳能行动计划》,鼓励支持使用太阳能,着力推进漕开发公共绿地及广场太阳能照明灯具、乐山等44个幼儿园、位育等11所寄宿制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太能热水器等项目。加强雨水循环利用,至2010年,全区70%星级饭店做到能够回收利用冷凝水、中水,并在员工设施中采用节水的有效措施。

责任单位: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牵头,经委共同推进。

(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进步

1、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推广与改造

依靠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引进节能减排新技术和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的节能减排新技术实现产业化;加快推进节能项目建设改造,培育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加以示范和总结。

责任单位:经委、科委牵头,发改委、旅游局、外经委(招商中心)、国资委共同推进。

2、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政府、节能专业机构(2+X)的节能技术服务新模式。依托市节能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为企业提供节能信息、预审检测、方案建议及节能优化等专项服务。集中推进能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和综合楼宇、机关办公楼节能减排技术服务。通过专题会议对接、能耗设备会诊、可行性方案论证、技术改造投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专项扶持等工作,3年内,在150家企事业及机关,约100个项目实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发改委、国资委和外经委共同推进。

四、保障与措施

()强化政府责任

1、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形成统筹安排,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有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委等22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委。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各位副区长及人大、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宣传部、发改委等37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完善定期节能减排沟通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一次节能减排工作通报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节能减排工作大会。

责任单位:区节能办、环保局。

2、明确职责职能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经委总负责和总协调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区环保局总负责和总协调污染减排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负责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制定、能耗统计、能耗数值公报及节能减排情况分析;区经委负责工业、商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及节能技术应用和节能产品推广;外经委(招商中心)负责商务楼宇节能减排;区建交委负责交通、市政和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区房地局负责旧住宅综合改造节能减排;区旅游局负责宾馆、旅游、会展等行业节能减排;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分别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减排;区机管局负责区属机关节能减排;区科委(科协)负责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荐及节能减排科普宣传;区质量技监局负责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督、能源计量标准与名牌产品推广;各街镇负责隶属本街镇事业单位的节能减排及本社区内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居民点宣传教育;各产业园区的节能减排工作,按园区行政隶属关系和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由相应单位负责;区国资、财政、规划、民政、工商和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节能办、环保局。

3、完善综合评价体系

“十一五”期间,综合、产业、公共管理、开发区等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健全区域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环境空气质量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区域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每年7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情况。至2008年,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将各项节能减排目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相应的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惩罚的主要依据。

责任单位:区节能办、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监管体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级;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信息委、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强化能源统计审核监测制度。完善《徐汇区能源统计方案》,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耗数据的监测、审核,对重点耗能大户与污染超标大户列入节能减排的重点跟踪监测范围。强化对能耗源头数据的审核,完善行业能耗数据的评估,提高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质量。

责任单位:统计局牵头,经委、旅游局、机管局共同推进。

()发挥政策激励引领作用

1、提高公共财政支持力度

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和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用,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项目等,区财政在资金安排上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需求。

责任单位:经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科委共同推进。

2、加快扶持政策制定实施

充分提高科技政策执行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加快实施产业扶持政策,提升产业能级;制定节能政策,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提高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效能,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有效落实国家及市有关节能减排及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术改造等财税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至2008年,制定出台全区节能减排扶持专项政策。

责任单位:发改委、经委、环保局牵头,财政局、科委共同推进。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弘扬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公共道德规范,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主线,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各中、小、幼、职、社区教育体系。以每年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能源资源国情和节能减排知识教育,使学生养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定期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社会实践,鼓励参与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提高学生的节能减排意识;编写节能减排教材,通过社区学校向社区居民普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技能。

责任单位:宣传部、节能办、环保局和教育局牵头,各街道镇共同推进。

2、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引导各方面高效、合理用能和保护生态环境。在市民、企业家、能源管理及操作人员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节能减排培训活动,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宣传节能减排政策,传播科学节能减排新方法、新机制,积极创建节约型、生态型企业、学校、社区和建设工地。使节能减排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尽责尽力。

责任单位:宣传部牵头,各街道镇、经委、环保局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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