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必须通过学校听课、面试等程序,
2、学生本人持以下材料送教育局人才中心进行审核并领取参加心理测试的介绍信。
(1)推荐表原件(本人简历、学校推荐意见等)
(2)成绩单原件(有学校教务处开出)
(3)英语等级证书(四、六)级.(复印件)
(4)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文科一级,理科二级)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语文教师、幼儿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
(6)教师资格证书
(7)签约好的高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四联单)
二、程序
学校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信息代码证。(带学校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学校介绍信、50元前往延安西路900号市教育人才中心当场办理)。
2、办理完手续的应向学生收回四联单中其中学校的一联。
3.学生报到后,集中报到证到人事科统一办理手续。
4.到人事科领取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