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学年度长桥二小优秀队员评优办法
一、 评选对象
在校就读的全体儿童团员、少先队员和队集体。
二、 评选表彰的名称
1、 校级好苗苗
2、 校级优秀队员
三、 评选表彰的条件
1、 好苗苗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能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制度,在中队中,能在辅导员的带领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雏鹰争章活动,并表现突出。
2、 优秀队员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员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和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年先锋队雏鹰争章行动”,创造性开展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
3、 优秀队集体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号)基本条件,并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并有效地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
四、 表彰的要求
1、评优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保证材料的翔实。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使评选过程称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2、要特别向在小队建设和快乐中队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倾斜。
3、评选中以中队为单位,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辅导作用,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的民主权利。
4、评选结果要张榜公示。
长桥二小大队部
2007年